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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大怨,必有餘怨,報怨以德,安可以為善?是以聖人執左契,而不責於人。有德司契,無德司徹。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

《道德經》第七十九章,老子探討了怨恨、報復與道德之間的關係,並提出了聖人的治世之道,最終指向“天道”的公正無私。

“和大怨,必有餘怨,報怨以德,安可以為善?”即便化解了深重的怨恨,依然會有餘怨存在。這是因為怨恨一旦形成,即使雙方和解,情感上的裂痕和不信任仍會殘留。用“德”來報復怨恨,雖然看似是一種高尚的做法,但老子質疑:這樣真的能被視為善行嗎?這一反問表達了他對報怨以德是否能夠真正化解怨恨的懷疑。

怨恨無法簡單地通過報復或回報來徹底解決,因為即使一方選擇寬恕或施以美德,另一方的怨念可能仍然存在。因此,簡單的道德回應並不能完全消除怨恨的殘留。

“是以聖人執左契,而不責於人。” 聖人的做法是持守契約,但不會苛責他人。在古代中國,左契象徵著借條和承諾,執左契意味著聖人遵守承諾與道義,負責而不過於強求他人履行義務。聖人明白怨恨無法通過強制或責難來化解,因而採取更寬容的態度,讓自然的運作來決定結果,而不是執著於向他人追責。

“有德司契,無德司徹。” 有德行的人願意掌管契約,保持誠信與公正;而缺乏德行的人則執著於追討,責備他人以求徹底清算。有德者懂得寬恕和包容,不會糾纏於怨恨或苛責;無德者則會執著於追討過失,進而導致更多的怨恨與衝突。

“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”天道無私無偏,並不會偏袒任何人,而是自然而然地傾向於那些行善的人。天道就像一種公正的自然法則,無情卻又公正,最終保護的是那些遵循道德和善行的人。

單純的報怨以德並不足以解決問題,真正的智慧在於寬恕、不責怪他人,並讓天道自然運行。聖人不會追求報復或強求他人,而是遵循道的法則,以德服人,最終讓天道自然回報善行。這是一種順應自然、無為而治的智慧,也是老子所倡導的理想治理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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